
今天聊聊小区里那些让人糟心的事儿。好多业主都遇到过开发商延期交付新房,承诺的违约金也迟迟不给,一气之下就拒交物业费。可这做法,真的大错特错!
开发商和物业公司,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主体。开发商负责把房子建好交付,要是延期或者违约,那是他们没履行好自己的责任。而物业公司呢,是在咱们入住后,负责小区的安保、卫生、绿化这些日常维护工作。
业主们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拒交物业费,本质上是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,稀里糊涂地转嫁给了无辜的物业公司。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,菜上得慢了,你不找厨师,反而怪服务员,这合理吗?
咱们遇到问题得找对“主儿”,开发商的错,就得找开发商去理论、去维权。可别让物业公司为别人的错误买单啦,不然最后受影响的,还是咱们自己居住的小区环境呀!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?